婚姻法:在境外结婚的受我国法律保护吗?
文章分类: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2021-03-26 阅读: 58734
要知道,涉外结婚和国内结婚是不一样的,在国外结婚的,在程序上肯会复杂一些,如果合法的,还是受我国的婚姻法保护的。
一、中国人境外结婚享受我国婚姻法保护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缔结的法律”。
2、《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的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3、《婚姻法》第8条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制度,《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则明确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后,登记的效力应追溯到双方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期间此条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婚前同居行为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实践问题。
(一)积极要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二)消极要件
(1)已有配偶的;
(2)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的旁系血亲;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审判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是婚前同居,只是一种同居的事实状态,双方并未达成结为夫妻的合意,故,此种同居关系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同居一段时间后,登记结婚的行为,亦不属于补办登记的行为,不能将婚姻关系的效力追溯到同居期间。
此种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最重要的区别是,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而婚前同居关系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前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诉请解除婚前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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